湖北日报讯 (记者王婧、通讯员薛晓)2月25日,省人大财经委、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召开《关于将磷石膏纳入环境保护税税目“其他固体废物”范围的决定(草案)》论证会,听取相关省直部门和专家学者意见建议。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勇出席会议并安排具体工作。
万勇指出,开展磷石膏环保税专项立法,是综合运用法治手段、经济手段推动磷石膏污染防治的治本之策。他强调,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,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、习近平法治思想,认真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,在立法中广泛凝聚共识,把各方面思想统一到、力量汇聚到省委工作要求上来,保护生态环境,促进我省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。要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,吃透中央精神,对标上位法,紧密结合实际,突出问题导向,科学确定计税依据和起征时间,高质高效做好专项立法工作。要坚持系统思维,统筹推进磷石膏环保税征管工作,进一步完善征管办法,明确责任分工,强化协同配合,加快制定出台无害化处理技术规程等涉及安全环保方面配套标准,为《决定》的高效实施打好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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